自收到《漯河市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漯审经报[2021]37号)后,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市局党委高度重视,通报了有关审计情况,对我单位在财政财务日常管理、财经法规、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财务部门等相关科室严格按照审计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严格执行财务财经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把我单位财务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2118540.27元”的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及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与市财政局结合,已于2021年8月13日将上述存量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
2.关于“未及时发放城市出租车油补资金14738900元”的问题。
未能及时发放城市出租车油补的原因一是当年油补资金下达的是预拨资金,需要等清算资金下达后才能确定具体发放金额。二是发放油补是通过一卡通方式进行发放。清算资金下达后,由出租车的主管部门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清查核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及车主信息,再将车主信息报送到市财政局核对“一卡通”账户。因此发放周期较长。2021年6月3日,2018至2019年城市出租车油补资金已发放完毕。
3.关于“预算未执行到位1102.34万元”的问题。
经核实,S238常付线漯河市郾城区小王庄至漯河周口交界段改建工程2013年11月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3]1555号批准建设。
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4】67号文精神,庙王沙河大桥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负责建设,建设资金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融资解决。庙王沙河大桥施工图批复预算18180450元(2015年4月28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部省补助资金11023425元,按照会议纪要精神,不足部分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融资筹措,截止目前,由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开工建设庙王沙河大桥,故未将部省补助资金拨付给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就庙王沙河大桥建设问题向市政府请示报告,根据市政府批示精神,督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尽快启动庙王沙河大桥建设。
4.关于“未按规定程序出租国有资产”的问题。
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未履行报批、评估及公开竞价手续将办公大楼第10层以每年138000元、临街门面房以每年102000元的价格对外出租,每年收取房租240000元上缴市财政。经市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决定,所有对外出租的固定资产在到期后,全部不再出租。
5.关于“未经审批备案列支培训费30000元”的问题。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加强财务、培训等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遵守培训费相关规定,制定培训计划,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培训。
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我局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财务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业务技术水平和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同时为财务人员提供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财务人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财政财务法规。
2.加强预决算管理与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规编制单位预算,细化预算项目,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认真做到按审批预算项目支出,无预算项目不支出,不得扩大开支范围。
3.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工作,特别是做好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审核财务票据,严格执行财务开支标准。一是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考核分析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效果。二是强化支出管理,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建立与预算管理相适应的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合理控制办公经费,杜绝铺张浪费。
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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